盘锦市科协网络平台正式开通,欢迎登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部公告

关于上报2008年工作总结及申报市级学会量化考核评比材料的通知

各市级学会、协会:

2008年各市级学会(协会),在挂靠单位和市科协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不断努力,开拓创新,做了大量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和各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了总结经验,更好地做好明年的工作,根据市科协年初的工作部署,现将上报2008年工作总结及量化考核评比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08年学会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重点文字材料,要求突出重点、简单明了,字数在2000字以内;

2、申报市级学会量化考核评比材料,均以多媒体形式上报,要求图文并茂,演示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申报参评市级学会量化考核的学会,必须按时换届,对本年度应换届而没及时换届的学会经审查,取消其参评资格;

4、根据申报学会的数量确定综合先进和单项先进集体的数量;

52008年工作总结及申报市级学会量化考核评比材料上报时间在1120前,市级学会量化考核评比暨总结会时间在11月末或12月初进行。

请各市级学会、协会按以上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市科协学会部电子信箱:pjkxxhb@126.com

 

盘锦市科学技术协会

2008115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8-11-6 1:08:57

关于参加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的通知

各市级学会、县(区)科协及有关单位:

中国科协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定于2008917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本次年会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为契机,以科技创新为主线,以公众、科技工作者、政府和企业为服务对象,围绕交叉学科的前沿学术选题,搭建学术交流活动平台,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科技创新发展;围绕公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科技问题,搭建科普活动平台,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搭建专题论坛活动平台,拓展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专家建言献策的渠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年会主题:科学发展与社会责任。届时将设三十七个分会场进行学术交流和研讨。

我市根据上级科协要求,将组团参加年会。参会时间916报道,参会人员:市级学会秘书长、县(区)科协主席、有关乡镇分管科技的乡镇长等各一人,请各有关单位人员安排好工作,将参会的人员名单务于910日前报市科协学会部,以便统一安排行程。

市科协联系电话:2820643  联系人:周振军

盘锦市科学技术协会

                                         2008年9月2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8-9-2 16:02:31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六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科协、辽河油田科协、各有关单位:

由省科协和省人事厅联合开展的“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已经进行了五届,我市已有多名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了荣誉称号,为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献身科技事业、大胆创新、勇攀科技高峰,起到了重要的激励作用,也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省科协、省人事厅近日决定联合开展第六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要求,做好广泛宣传和组织推荐工作。将业绩突出、堪称典范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有关推荐材料务于2008820日前报市科协学会学术部,过期不予受理。

 

  址:市委综合楼五楼

  话:2820643

联系人:周振军

 

     盘锦市科学技术协会

       200878

关于开展第六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协、人事局,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1988年以来,我省先后进行了五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692名科技工作者获得“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省优”评选工作,为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献身科技事业、大胆创新、勇攀科技高峰,起到了重要的激励作用,也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充分调动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科协、省人事厅决定联合开展第六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本次评选工作,将业绩突出、堪称典范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有关推荐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0895

通信地址:(110016)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44号辽宁省科协组织宣传部

联系电话:23212013    23221497

联 系 人:高海望  万红军

 

附:1. 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

    2. 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辽 宁 省 人 事 厅

                          2008年6月27

 

主题词: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评选  通知

  报: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政府  中国科协 

国家人事部  辽宁省科协办公室  2008年6月27印发

                              共印 180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8-7-14 16:20:09

 关于转发省科协《关于开展2008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

根据《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辽科协发〔20039号)文件规定, 2008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于1月中旬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成果内容及形式

成果内容包括理、工、农、医和交叉学科类的学术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类、学术著作类和科技建议类。学术论文包括国家正式期刊发表和未公开发表,未公开发表主要面向我省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新产品研制、技术研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学术论文。

二、申报对象

我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中直单位等社会各领域科技工作者。

. 申报时间

2008年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截止到2008430,过期申报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做好通知下发和征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申报程序

本次学术成果评审由省级学会、各市科协负责统一征集,按学术成果类别(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科技建议)分类报送,省科协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报送。省科协将给省级学会和各市科协下发“报送软件”,届时请各单位到省科协网站下载。

五、申报要求

1、申报的成果为2006年以后撰写、发表和出版,版权单位和第一作者为我省地域。

2、申报者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按“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用A4纸大小复印,并有认定部门盖章生效,附在申报表后。申报材料上报一份。

3、发表的论文类成果要将复印件(包括内容和版权页)由上报单位认定真实并盖章。未公开发表论文要按期刊发表论文格式要求撰写上报(题目、作者、摘要、正文、参考文献)。

4、学术著作应是出版社正式出版。著作类的成果奖申报需附原著作一部。

5、科技建议成果应被有关部门、单位全部或部分采纳,并出据相关单位采纳证明。

6、每位申报者最多可以申报两项成果。参评成果要按顺序注明作者,但不能超过4人。

六、评选程序

由省科协、省人事厅联合成立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按照制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通过初审、初评、交叉复评、终评等四个评审程序,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

七、收费与证书发放

申报学术论文类和科技建议类的学术成果奖交纳评审费每篇50元,学术著作类评审费每部100元。获奖学术成果由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颁发奖励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单葆成   王宏达

联系电话:(02423221503  23221501

E-mailxhb0909@sina.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44号,邮编:110016

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lnast.net(省科协网站)

附件: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0816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8-7-8 15:56:46

  关于开展盘锦市第十九届“科普之冬”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直“科普之冬”活动领导小组:

盘锦市第十九届“科普之冬”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市、县(区)、乡(镇)“科普之冬”活动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取得了丰硕成果,使“科普之冬”活动成为一项活动覆盖面广、活动时间长、科普影响力大的品牌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农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及农村科技的进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鼓励和调动全社会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积极性,推动“科普之冬”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市“科普之冬”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对本届“科普之冬”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一)参评先进集体对象:从事农村科普工作,在“科普之冬”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市、县(区)、乡(镇)有关单位。

(二)参评先进集体对象:从事农村科普工作、成绩突出的科普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科普志愿者。

二、表彰名额及分配

(一)先进集体:全市24个。具体各成员单位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先进个人:全市46个。具体各成员单位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计划、有行动、有检查、有总结。

2、活动内容贴近实际,形式新颖吸引人。有关科技人员在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群众参与面广。

3、活动成效显著,明显地解决了农村热点问题。如科普惠农和农民增收问题等。对各级干部、党员、农村科技骨干、农民经纪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

4、舍得投资,向广大农民发放实用科技资料、举办科普大集、科普展览和科技项目洽谈等等,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心科普工作,积极领导组织开展“科普之冬”活动,工作卓有成效。

2、积极参加“科普之冬”活动,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在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中成绩优异者。

四、具体要求

请各成员单位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认真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推荐表可登陆盘锦市科协网站 http://www.pjkx.gov.cn/ 下载),全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市科协科普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推荐截止日期:2007年11月20日

联系人:刘冰心

联系电话:2288390

E-mail:lnpjkx@126.com

附件1:盘锦市第十九届“科普之冬”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盘锦市第十九届“科普之冬”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3:盘锦市第十九届“科普之冬”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盘锦市“科普之冬”活动领导小组

2007年11月9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7-11-12 17:13:43
共 7 条,当前第 1/2 页,每页 5 条 [1] [2] 下一页

单位地址: 辽宁盘锦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25号 邮政编码:124010
runescape money runescape gold runescape money runescape money dofus kamas

---------------------------------------------------------------
联系电话 :(0427)2822601 E-mail: lnpjkx@126.com
Copyright 2007 盘锦市科协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盘锦通联电脑公司